洪癸乙
立契人:洪癸乙, 林本源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古文書
紙
光緒四年弍月
長:55 x 寬:81 (cm)
捐贈
登錄號:19980010606
本物件為西元1878年(光緒4年)洪癸乙立杜賣盡根埔園竹園厝地屋宇契(契尾),張數為2張。戳記有9,為「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」1枚、「新設臺北府淡水縣用印」5枚、「清賦騐訖」1枚、印章1枚、印章半截1枚。立契人為洪癸乙。杜賣盡根契,即買賣契約,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,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。本契約之所有物為用洪承勳名號承買徐四川埔園竹園厝地1所。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擺接保社后庄,納業主大租谷、番口粮。洪癸乙因乏銀別用,將此業賣給林本源。交易金額為佛銀550元。板橋林家,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,林本源為林家之商號,為林家第三代林國華之本記號,及弟林國芳之源記號之合稱。林維源為林家第四代,林國華之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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